江苏鑫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02号债权挂牌转让公告
江苏鑫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两户债权,委托江苏开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对该债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予以公告。所附债权清单为相关债权的初步信息,完整情况由意向方进行尽职调查。
一、债权资产状况
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债权2户,涉及债权本金8067689.49元(本金计算至2021年4月6日),债务人为孙朝飞和李孟君,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具体担保情况详见附件债权清单。
二、挂牌底价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债权的底价为¥5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将根据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及意向指定具体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债权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债权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该意向受让方经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后,以挂牌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进行协议转让。
四、受让条件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标的债权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继承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等债务关联方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户债权。
五、报名与登记
报名登记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
开金中心联系人:胡先生 18120170415
六、签约、结算
1、债权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江苏开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与债权方或转让方签署相关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方逾期不签署转让协议即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及已付款项,作为受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2、债权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应在一个月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汇至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时间以债权转让协议条款为准)
七、重要提示
1、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让方可申请对意向债权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内向江苏开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提出尽职调查申请,经与转让方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
2、每户债权进入具体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全面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
3、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4、挂牌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江苏鑫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附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2021年4月6日
序号 |
借款人姓名 |
资产类型 |
债权金额 |
挂牌价 |
项目平台 |
1 |
孙朝飞 |
抵押 |
5618059.36 |
3500000.00 |
长安保险 |
5 |
李孟君 |
抵押 |
2449630.13 |
1500000.00 |
长安保险 |
合计金额:伍佰万元整 |
备注:上述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4月6日标的债权本金余额,标的债权所含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等一并转让,金额根据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按实计算。